金沙js9线路中心公共体育教学部关于做好2008-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
共体育课游泳必修课集中考试工作的通知
为2008-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体育课游泳必修课集中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。经考试小组的多次商议,现将集中考试的相关事宜以通知的形式发放到有关教师手中,以便游泳课任课教师能够合理有效地安排好教学、考试工作。
一、考试时间:
2008年11月24日(11周)——12月5日(12周)两周时间,
12月11日(星期四)做为机动考试日。
二、考试地点:
满都拉游泳馆、天外天游泳馆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要求学生携带有效证件或加盖本人所在院系公章的证明(带照片)参加考试。
2、考试前须认真填写《游泳考试成绩登记表》,考试将按照交表班级的先后顺序以及表中所列考生的排序进行考试。同时请将参加考试学生的证件按上表的顺序排列好,与《游泳考试成绩登记表》一并上交。(注:满都拉上课的老师到夏雪芹老师处领表,天外天上课的老师到李军老师处领表)
3、第11周为考试周,要求学生无特殊情况务必在此周进行考试。第12周是为第11周没有考试、没有成绩的学生安排考试、补考;在两周内均未进行考试的学生,游泳课成绩一律按0分处理。
四、考评办法:
1、课程权重:游泳50%、滑冰30%、平时成绩20%。
2、游泳课成绩(100分)=达标(50分)+技评(50分)。
达标:每游1米得1分,50米(封顶)得50分。
技评:10米以下得0分,10米以上(含10米)根据技术动作掌握程度得相应分数(最低10分),最高50分。
例1:“张三,游10米。动作之间无任何协调配合,无任何呼吸配合。假如滑冰成绩满分,平时成绩满分。”
张三的游泳成绩:10(达标)+10(技评)=20
张三体育课成绩:(20ⅹ50%)+30(冰)+20(平时)=60
例2:“张三,游9米。假如滑冰成绩满分,平时成绩满分。”
张三的游泳成绩:9(达标)+0(技评)=9
张三体育课成绩:(9ⅹ50%)+30(冰)+20(平时)=54.5
五、考试细则:
1、凡第一次考试游距达到10米者,不允许重考;凡第一次考试游距不足10米(无技评成绩)并立刻申请重考者,可继续参加第二次(最后一次)考试。如果当堂重考,评分标准不变。如果下周重考,技评成绩将按50%处理。
2、要求考生统一在深水区进行考试。特殊情况需要在浅水区进行考试的学生,其技评成绩减半(天外天除外)。
3、为安全起见,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可以使用绳子、竹竿作为保护工具。但是,如果出现保护绳被绷紧、手抓竹竿、手抓水线、手扶池壁等现象时,考试即为终止。
4、应提醒学生,在考试中如果考生感到身体不适,不要勉强坚持。
六、其他(提醒学生):
1、考试中,将逐一点名核对身份。如发现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:替与被替者体育课成绩一律记0分;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,严肃处理。
2、如果舞弊行为当场未被发现,知情的同学可以对这种不公平、不道德的行为大胆地进行举报,举报后将对其进行重新考试和调查。情况属实,上报学校。举报方式:
13304722760(负责人) 发邮件:xxq5678@sina.com
举报信:体育馆留言箱 电话:3993023(教务处)
注:此通知将在金沙js9线路中心网站《最新公告》中链接。
金沙js9线路中心公共体育教学部
2008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