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,展现我院大学生的体育风貌,经研究决定在本次排球赛期间,开展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的活动。评 选办法如下:
一、 评选范围
凡参加本次排球赛的运动员、运动队、裁判员均有资格
参加评选。
二、 评选奖项
本次比赛分设运动员、运动队、裁判员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三个奖项。
三、 评选条件
1、 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运动员、运动队和裁判员应严格遵守《运动员守则》、《教练员守则》、《裁判员守则》为评选的基本条件,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”以该代表队在大会期间的表现进行评比。
2、 严格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,服从领导,听从指挥、表现出良好的大学生精神风貌。
3、 遵守赛场纪律,比赛作风端正、尊重裁判、尊重观众。
4、 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,奋力进取,顽强拼搏,胜不骄败不馁,赛出风格,赛出水平。
5、 裁判员在执行任务时,做到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、不徇私情,不搞不正之风。
6、 遵守社会公德,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。
7、 关心集体,团结友爱,爱护公物,勤俭节约,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。
8、 凡违反本次排球赛竞赛纪律的规定,并受处理的运动员(队)和违反运动员、教练员和裁判员三个守则条款之一者,均不得参加评选。
四、 评选办法
1、 参加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”的单位,由各参赛队、裁判组以及大会有关部门推荐的获“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”名单,提出评选意见,报“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奖评审委员会”批准。
2、 参加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”的运动员,由各参赛队、裁判组严格按照条件提名,研究提出评选名单,报“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奖评审委员会”批准。
五、 评选名额
男女代表队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”各两支。男女队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”各1人,裁判员8人。
六、奖励
获得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的运动员、运动队、裁判员,由该项比赛的组委会在比赛结束时颁奖。
七、注意事项
1、在评选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,将评选活动与“运动员、运动队、裁判员守则”的学习结合起来,使评选活动真正起到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作用。
2、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,不搞形式主义。注意赛场上下结合,运动技术水平和体育道德作风结合,促进运动员的团结、竞争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。
3、相关报名事宜按附件1填写(2012年金沙js9线路中心排球赛报名表)
2012年金沙js9线路中心排球赛组委会
2012年5月16日